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 健康文摘 订 阅
首 页优孕优生专业护理疾病治疗预防医生家庭药箱健康宝宝教育指导太阳石药业太阳石服务育儿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 育儿中心 >> 预防医生 >> 计划免疫 >> 正文
少儿常规体检不得照X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众健康    更新时间:2006-10-19

 

    昨天,卫生部公布《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不得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此《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强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且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规定》提出,医院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据了解,曾有专家认为,如果孩子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接受过多辐射,有可能影响发育。

    目前中小学每年的例行体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等常规检查,一般不会做胸透。而中考、高考前体检做胸透是必查项目,不属于常规检查。

    卫生部称,《规定》是为了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太阳石育儿专台

文章录入:hanhe    责任编辑:hanhe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 关 连 接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北京儿童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重庆医大附属儿童医院
上海市新华医院
西安市西京医院
济南市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