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本身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疾病,它是由于未接受外界刺激的发育中的脑组织受到了损伤,这种损伤是非进行性,但永久存在的。其表现在小儿发育过程中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同时可伴有视听感觉、行为、智力的异常。但由于未成熟脑组织的可塑性,随着小儿神经系统不断发育成熟,神经纤维的髓鞘化不断的完善,在早期干预的情况下,可以使得损伤造成的运动功能障碍和其他伴随的功能障碍得到改善,甚至接近正常。这就需要家长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及时掌握高危新生儿的异常征象,早诊断、早治疗。 目前,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对脑瘫儿童开展综合治疗,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康复体系。它集中了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语言疗法(ST)、水疗、矫形器制作、中医、外科治疗、康复教育等措施。但在工作中,我们遇到的一些患儿家长甚至是一些医务工作者,仍然对脑瘫疾患的认识与治疗方法存在着误区。 例如,有的家长虽然发现小儿在6个月前有不明原因的哭闹、吃奶差、过于安静、受惊吓时出现身体打挺等现象,但他们往往反复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有否感染性疾病。还有的早产儿的家长,见到小儿运动发育落后于其他的正常同龄儿时,则认为是早产的原因造成的发育落后,会随着自然生长发育慢慢地恢复,所以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当他们发现小儿在运动中出现不正常的姿势时,常常以为是骨骼与肌肉出现了问题而求助于外科医生,而一旦经过医生确诊为脑性瘫痪时,家长最先采取的态度是四处求医,希望通过常规的“打针、吃药”来解除孩子的运动功能不良状态,而忽略了康复训练。此外,在医生发现脑瘫使小儿有肌肉、肌腱的挛缩或骨骼的畸形,建议手术治疗时,家长又将“治愈”的希望寄托于手术治疗上,而忽略了术后的康复训练,造成了一部分小儿的功能改善不明显或“复发”。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中重度脑瘫患儿的家长一味地追求功能训练和采用矫形器等非创伤性治疗,不做必要的手术治疗,而延误了进一步功能改善的机会。 医务人员对脑瘫的治疗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区。有的医生强调运动训练可以代替一切,忽视了手术的必要性;而有的医生则过度夸大手术的“有效性”,忽略了相应的康复训练。当然,也有的医生不分缘由,只让就诊的脑瘫儿童做高压氧治疗等单一的治疗等。总之,在患儿家属或医生走入脑瘫诊治的误区时,就无法做出全面的康复计划,而错失功能进一步改善的机会。 如何早期发现脑瘫患儿,早期给予适宜的康复治疗? 首先,对于早产儿、出生时有窒息史、出生后有病理性黄疸儿要进行密切的追踪观察。如发现生后3个月以内小儿易惊、啼哭不止、睡眠困难、吃奶无力、吞咽咀嚼困难、听到声音或在体位变换时出现拥抱样惊吓伴哭闹、自主活动减少、哭闹时头和身体向后打挺;4~5个月时头仍竖不直,眼睛不会追视物体,不伸手取物;6~8个月仍不会独坐等表现时,家长应及时带小儿去专门从事脑瘫治疗的医疗机构就诊,经小儿神经科医生检查,结合影像学特点,明确诊断。 对有高危因素又有临床症状和体征的小儿应给予全面的、综合康复治疗,包括:针对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运动训练和上肢作业疗法;促进语言和智力发育的语言治疗、音乐治疗、年长儿的特殊教育、文体治疗、感觉统合训练;改善脑组织营养代谢和对神经元起保护作用的药物(神经生长因子、神经节苷脂等);减轻改善肢体关节活动范围的中医按摩、水疗及外科手术等。除此之外,根据小儿年龄、功能障碍程度,必要的矫形器使用有助于运动功能的改善。 因为脑组织受到了损伤,所以对脑瘫儿童的康复是贯穿终身的。不论采取哪一种手段进行治疗都是综合康复的一个侧面。因此家长和医护人员均应有全面康复的概念。其中运动训练以小年龄儿童为主,目的是抑制异常活动模式,促进正常运动的发育。年长儿需在运动训练的基础上,当肌肉肌腱关节挛缩畸形制约了康复功能的改善时,进行必要的手术治疗,为进一步运动功能训练创造有利条件。手术的方法是根据患儿年龄、功能障碍程度,制订个体化方案。 我们希望更多的家长和医务人员能够走出脑瘫治疗的误区,为使脑瘫儿童能够得到及早治疗,减轻障碍、独立生活、回归学校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吴卫红)
太阳石育儿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