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HBVDNA得专检,很多携带者不知自己的病毒在复制
近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外,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乙肝病毒携带为由,拒绝招聘或辞退就业人员,不得强行将乙肝抗原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通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和正常生活的权利。
但专家提醒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对自己的病毒携带情况具体了解,因为从专家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有大量存在病毒复制、需要治疗的慢性HBV携带者简单认为自己是“非活动性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从而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慢性HBV携带者延误治疗时间
据解放军302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科主任刘士敬介绍,我们平时所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其实分两种:一种称为“非活动性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即血液中单项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超过半年,但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指标,包括谷丙转氨酶(ALT)和乙肝病毒(HBV DNA)阴性。这部分人的传染性很低(或没有传染性),只需接受定期的监测,以确保病毒处于检测指标以下。
另一种称为“慢性乙肝(HBV)携带者”,HBsAg阳性,ALT正常,无肝炎症状和体症,但区别在于HBV DNA阳性。这部分人存在病毒复制,传染性较高,应动员其做肝穿刺检查,以便进一步确诊并采取相应的治疗。
一般情况下,体检不检测HBVDNA,所以很多“慢性HBV携带者”并不知道自己的病毒处于复制阶段,误以为自己属于“非活动性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因而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
抗病毒治疗是关键
据刘士敬介绍,乙肝传染性是由乙肝病毒载量的高低来决定的。一旦“慢性HBV携带者”被确诊为需要治疗,就必须进行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将病毒载量降至最低,也就是病毒DNA在检测线以下,常说的DNA阴转。从而降低传染性,使自己恢复到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状态。刘士敬指出,对于ALT正常而病毒载量较高的患者,持续有效抑制病毒复制可以阻止或延缓严重肝病的发生;而对于ALT和病毒载量均较高的患者来说,随着持续抑制病毒的复制,ALT也将随之下降。因此,抗病毒治疗是关键。
刘士敬认为,在现有抗病毒治疗的有两类药物可供选择,一种是核苷类药,另一种是干扰素。其中干扰素抗病毒治疗适应后天感染的乙肝患者,对于母婴传播的乙肝患者治疗效果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