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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大力监管不让一粒假药进灾区
作者:yang    文章来源:中青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不能让一粒假劣药品流入灾区”

    从地震发生的当天起,国家药监局就已经开始引导药品企业针对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需要进行捐赠和紧急生产。

    就在13日,华药集团、神威药业、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辉瑞公司、惠氏公司、康缘集团等药品企业就已经开始向灾区捐赠药品、奶粉和现金。

    这些捐赠的药品质量怎么保证?

    5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救灾期间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救灾和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其中,捐赠境内生产的药品,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5月17日下午,杭州市药检所出具了一份报告,称该市捐赠药品中有两种药品不符合捐赠规定:一种是山东某公司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有一项溶化性指标不符合规定;另一种是上海某(集团)下属企业生产的绿梅止泻颗粒,有效期限距失效期少于6个月。

    据介绍,这两批药品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本着安全有效的原则,杭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责成天天好大药房不惜代价迅速召回捐赠药品,绝不使其运往灾区。

    在大量药品、医疗器械运往灾区的同时,各地药监部门都采取措施加强了对药品的检验,将药品检验关口前移,做到捐赠药品在启运时就进行检查验收。比如,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在天津市捐赠现场派驻监管人员,对所有向灾区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现场检查并加封查验标志。

    “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到位。”“决不能让一粒假劣药品流入灾区。”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敬礼作出这样的要求和承诺。

    截至2008年5月26日中午的不完全统计,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已经组织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捐款47181.5885万元,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价值 98429.4904万元,捐款捐药合计145611.0789万元。

文章录入:yangyp    责任编辑:yang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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