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乳腺癌的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至45岁左右,国外女性45岁至50岁是第一高峰,之后逐步下降,到了60岁是第二高峰。其实,乳腺癌真正的病因至今尚未完全了解,但乳腺癌的发病与体内雌激素、孕激素有一定关系(如初潮及绝经年龄、生育情况、避孕药等),有些乳腺癌与家族遗传很有关系,另外饮食、肥胖等因素也可能导致发病。
遗传,第一代亲属(母亲、姐妹等)中如果发现有乳腺癌,那么这个家族属于高危人群,但高危不等于遗传:如果母亲在绝经后发生乳腺癌,女儿发生乳腺癌的机会只比正常人多20%;如果母亲在绝经前发病,女儿发病的机会多2倍;如果母亲单侧发生乳腺癌,女儿发病机会多1倍;但如果母亲绝经前发病,又是双侧乳腺癌,则女儿发病机会多7至8倍。
乳腺癌与生殖或内分泌因素有关,以下人群发病机会是正常人的1.3至3倍。
1、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或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
2、第一胎的生育年龄大于35岁,或未生育、产后未哺乳。
3、月经周期短,说明雌激素作用时间长。
4、绝经后雌激素水平高或采用雌激素替代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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