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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手术后仍在怀孕 谁之责
作者:佚名    医生频道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3-29


    26日清晨,家住昆明西市区的赵女士发生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呕吐不止,差点
晕倒,如果2月26日的人流手术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切本来不应该发生。手术失败
不只给赵女士带来痛苦,未婚夫陈先生说:“一个月内就要面临两次痛苦的人流,
特别担心她的身体,让人特别气愤的是,医院一直不肯付出应有的赔偿。”

  人流后还在怀孕

  2月26日,发觉怀孕后,陈先生和未婚妻赵女士决定做人流手术,他们选择的
是关上国贸中心附近的一家医院,医生检查后确认,赵女士已经怀孕42天。当天,
赵女士在这家医院进行了手术,术后,医生在病例手册上写的是“手术顺利”。

  但是,手术后的赵女士一直觉得不舒服,呕吐等症状并没有减轻,3月15日,
他们到了另外一家医院检查,结果把他们吓了一跳:“仍见完整孕包”。3月16日
,他们又一次到了做手术的医院,陈先生说:“开始的时候,他们并不相信,要我
们到他们医院检查。”做手术的医院也最终确认,赵女士还在怀孕。难道在一个月
内就要人流两次,这件事情到底该如何处理?陈先生说:“我对医院已经非常不信
任,没有选择在那里再进行手术。”

  医院:这种失误不足为奇

  26日,记者见到了当初赵女士做手术的医院负责人。在坦承“这是一次失误”
的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一直愿意负担合理的补偿,但是,他们的要求有些
并不合理。”

  医院的院长也承认,手术确实是在医院失败的:“我们医院成立四五年了,这
还是头一回,但是,肯定不是医疗事故,这样的失误每个医院都可能会发生,不足
为奇。”

  赔偿事宜现分歧

  担心着未婚妻的身体,陈先生与医院进行了多次交涉。他向医院提出了近700
0元的赔偿要求,包括第一次手术退还的费用、第二次手术估计的费用,还有误工
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陈先生说:“我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解决,要是说给我
们造成的伤害,这点钱根本不够赔偿。”

  陈先生说,与院方的几次交涉让他很失望:“对方的态度很差,好像这是一件
很小的事一样。他们应该清楚,我现在提出的只是最基本的一些赔偿。”在此期间
,媒体曾对一起类似的事件进行过报道,那起事件已经获赔,陈先生说:“比如营
养费等,我都是参照那件事情来定的。”

  医院院长则表示,非常理解陈先生二人现在的心情:“我们一开始就提出了一
个补偿金额,可是他们不同意。”医院提出的赔偿金额有3120元,比陈先生提出的
少了3000多元。记者留意到,双方的主要差异在于对医药费、务工费、营养费的认
定上,此外,赔偿日期的长短双方也存在分歧。

  医院方认为自己已经做了很大的让步,一位负责人说:“比如,对务工费赔偿
时间的长短,人流后的休息时间一般在3到7天,两次人流,我们已经把赔偿时间定
成了一个月。”

  经过一次不成功的手术,赵女士肚子里的胎儿依然成长着,要人流的话,时间
不能再拖了,医院的医生说:“相对来说,人流比较安全的时间应该是胎儿在两个
月以内,现在那个胎儿已经从当初的40多天长到了两个多月。”陈先生则担心,短
时间内,未婚妻两次人流身体是否受得了,另外,不管这件事情是否是医疗事故,
给他们造成的痛苦是别人无法体会的,现在的后果,医院应该担起最基本的责任。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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