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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打成植物人 黑诊所赔偿15万元
作者:佚名    医生频道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8


    患者因病到诊所就诊,诊所在没有给患者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给患者开了
针水打吊针,这一针将患者打成了植物人。日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
对这起后果严重的医疗官司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由诊所赔偿患者15万余元。 

    2003年12月9日,杨勇因腹部不适前往昆明市莲花池正街47号林和诊所就诊,
诊所的医生在未做任何检查、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就给患者打点滴。打点滴时,患
者杨勇病情突变,由于值班医生脱岗,而值班护士又无抢救经验,致使杨勇未得到
及时抢救。后来,当杨勇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时,诊所的医生向120急救中心请求援
助,当120的急救医生到场全力抢救时,杨勇已成为植物人状态。 

    此次事故经昆明医学会鉴定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且杨勇的病情与诊所的医
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于是,患者杨勇将林和诊所告上法庭,请求法
院判令林和诊所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80万元。
 

    庭审中,林和诊所辩称,原告杨勇的起诉属实,但事故发生后,诊所已给原告
支付了医疗费8余万元,现就原告起诉的赔偿数额,在合理合法的范围愿意承担。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经审理认为,此医疗事故被告方应负主要责任。关
于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因原告缺少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做出判决,由被
告林和诊所赔偿原告杨勇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
155350.11元。

      稿件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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