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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汉打针过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院方各执一词
作者:佚名    医生频道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

  海口晚报网11月2日讯  10月30日上午9时许,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儒彩
村48岁的蔡某,到海口市某医院打针由于针后过敏抢救无效死亡。记者采访此事
,当事人家属和院方对此各执一词。

  打针过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30日上午,48岁的蔡某由于感觉自己的腹部不舒服便驾驶一辆三轮
摩托车到海口市某医院就诊。在医院,医务人员经过腹透后建议随诊。医务人员给
蔡某打了“头孢曲松钠”,大约11时,蔡某出现休克现象,蔡某被送进医院急救
门诊进行抢救,抢救无效11时多宣布死亡。

    当天下午,蔡某的妻子王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前,丈夫还跟她搬运水果,丈夫
觉得自己的腹部不舒服后驾车到该医院就诊,不想却发生此事。

  家属院方各执一词

    事情发生后,蔡某的家属认为,患者在医院进行就诊时,医务人员使用药水导
致患者对药物过敏,出现休克,医院对患者进行抢救无效致使患者死亡,医院不可
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蔡某的家属要求院方给予经济赔偿。

    昨天上午,该医院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医学上医生使用该药水没有
规定要进行试针,而患者接受了药水的诊治过程对药物产生过敏,出现休克现象,
医院经过抢救无效死亡,这是意外事故,而不是医疗事故。该负责人说,医院要求
患者家属对尸体进行解剖鉴定,家属则不同意。因此医疗部门无法介入,事情至今
没有结果。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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