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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中存在医疗缺陷 宣武医院被判赔偿
作者:王阳    医生频道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6

    因一氧化碳中毒,62岁的宣武居民徐女士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接受了治疗。近日,认定该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缺陷,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宣武医院赔偿徐某各种损失约12万元。

    据徐女士的代理人介绍,2005年3月15日,徐女士因昏迷被送往宣武医院诊治。  

    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第二天徐女士自行清醒,但该院医生未采取高压氧舱等必要治疗手段。出院不久,因智力下降、反应迟钝,徐某再次回到宣武医院治疗。经诊断,确认徐某为一氧化碳中毒导致了迟发性脑病。目前,徐某已转至北京市健宫医院继续治疗,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徐某的代理人认为,宣武医院未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进行针对性治疗,错过了对徐某救治的最佳时机。

    近日,市一中院认定,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称,在徐某的医疗诊治过程中,宣武医院存在医疗缺陷。作为诸多导致徐某目前病情的因素之一,该缺陷与徐某的损害后果存在着间接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为15%以内。据此,该院判决宣武医院赔偿徐某约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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