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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尸两命“悲剧”引发的法律思考
作者:郑雪倩 刘…    医生频道来源:健康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8
法律界则应侧重患者知情权的内容,如医疗告知的范围、限制及程序等问题。而对于医院管理,则需要考虑这样的医疗纠纷为什么会成为一种突发事件。

    类似事情在各级医院都可能发生,管理层面怎样进行合理指引,如医生随手拿出医院制定的小册子,在上面的多少条写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当矛盾被社会所关注时,中国医院协会可以拿出小册子,上面写着处理的办法等。我认为,至少类似的医疗纠纷不应让其演变成突发事件。

    从本次事件的社会反映看,有相当一部分公众根本不理解医疗活动为何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签字到底干什么用,还有人认为知情同意书是医院的霸王条款等。知情同意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所以需要尽快改进、统一现有的知情同意的文书和操作程序,其中应明确这种做法是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并没有法律上的免责效果,同时通过媒体介入广泛宣传。

    重大的医疗事件引发争论,在中国往往将矛头指向医院,而在美国则不然。美国曾发生丈夫欲为植物人的妻子拔掉胃管并拒绝治疗的事情,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引起各方的激烈争论。参与争论的有美国的法院,有议会议员,有各党派人士,甚至总统都出来说话,而唯独医院和医生不在其中。因为,医院就是一个执行者,不能站在问题争辩的风口浪尖上,所有关于法律、道德问题的争论,都不应和医院及医生发生任何关系。

    而我国尚未形成这样的理念和氛围,类似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缺少行业的引导,也没有一个在法律层面或由社会人群参与的讨论、裁定机制,纠纷问题应由法院解决,而不是由医院来处理。

                                  北京协和医院刘宇

    健全知情同意制度

    对医疗手术中患者知情同意权利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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