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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拒签 产妇死亡
作者:wei    医生频道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医院 家属不签字导致产妇死亡

  对于死者家属的说法,聚龙医院有关负责人有不同的解释。昨日上午,医院副院长胡先生接受记者采访说,当时对产妇的入院诊断为“过期妊娠、巨大胎儿”。即产妇已经过了预产期,加上胎儿体型巨大,不适合顺产。

  胡先生出示的资料表明:产妇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医生考虑孕妇过期妊娠、胎儿巨大,经阴道分娩容易出现胎儿窘迫、子宫破裂、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可能危及母婴生命,建议行剖宫产术,详细告知孕妇及家属有关危险性,但孕妇及其丈夫仍不同意行剖宫产术,要求经阴道试产,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至6月23日5时45分,助产士检查产妇未发现异常。6时10分,孕妇突然出现晕厥,呼叫无应答,考虑为“羊水栓塞”,医生立即给予吸氧,持续心电监护、胎心监护,静脉予抗休克解痉等对症处理。6时38分,孕妇呼吸、心跳停止,立即给予强心、心肺复苏术,除颤等处理,7时35分,抢救无效死亡。胡先生认为,推测产妇死因为“羊水栓塞”,不过需要解剖才能证明。

  胡先生说,“羊水栓塞”为产妇生产中非常罕见的致命病症,即羊水流入血管导致堵塞。这种病症无法检查,无法预防。只要发生产妇很难抢救成功。

  胡先生表示,医院目前建议家属依法寻求解决之道,任何超越法律的行为都不会得到医院的容忍。目前,双方已经签字封存病历,将进一步交涉。

  卫生局 依法给予家属必要帮助

  顺德区卫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说,他们已经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卫生局目前的处理意见是,家属如对患者的诊治过程及死因有异议,首先应对死者进行医学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死因;其次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是否为医疗事故。卫生局将依法给予家属必要的协助,同时,要求聚龙医院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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